中共太仓市委 太仓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仓市扶优扶强重点民营企业1123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和管委会,新区党委和管委会,科教新城、旅游度假区工委和管委会,娄东街道工委和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现将《太仓市扶优扶强重点民营企业1123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太仓市委员会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
太仓市扶优扶强重点民营企业1123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苏州市关于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意见,加快我市新旧动能加速转换和新经济培育成长,大力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引导民营企业不断强化创新创业意识,向更高的目标攀登,向更好的水平迈进,为太仓实现“两聚一高”注入新动力,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在“两聚一高”实践中奋勇争先的目标要求,把促进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通过激发民资潜力,增强内生动力,注入开放活力,提升改革效力,使民营经济进一步成为全市自主创新的探路者、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富民强市的动力源。
(二)总体原则
坚持提升存量和引进增量相结合,一手抓现有企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招商选资,努力打造知名民企集聚、民间投资活跃、创新潜力巨大的民营经济新高地。坚持发展壮大和创新转型相结合,在不断做大民营经济总体规模和骨干民营企业个体体量的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占据产业链高端环节,培育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坚持做大主导产业和拓展新的业态相结合,既坚持制造业的主体地位,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又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把握“两化融合”“互联网+”带来的机遇,积极探索现代服务业及各种新业态、新模式。坚持扶持重点企业与搭建产业平台相结合,加大对创新转型的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搭建好重点特色产业共性服务平台,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
(三)主要目标
实施扶优扶强重点民营企业1123行动计划,到“十三五”期末,扶优扶强100家现有骨干民营企业,引进培育100家以上优势民营科技企业,形成20家以上的民营IPO上市后备企业,培育30家民营 “小巨人”企业。全市民营经济的总体实力和经济贡献度迈上新台阶,新增一批品牌企业、地标型企业,打响太仓民营企业的知名度。
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向中高端迈进
(四)实施增量带动、以新促高
发挥我市沿江沿沪、产业基础较好的优势,在民营经济发达的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开展高端民营经济招商活动,力争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的民资项目30只,重点引进以下几类项目:一是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投资项目;二是智能机器人、高端成套装备、新能源汽车部件总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增材制造等市场潜力巨大的装备类项目;三是新材料领域的无机非金属材料、膜材料、高分子特种新材料和生物医药领域的单克隆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药物、新型疫苗、诊断试剂等具有良好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四是信息化、自动化程度高的智能制造项目;五是我市现有产业链中缺乏的装备整机、基础材料创新、高端名牌消费品项目;六是民营企业区域总部、新的商业模式项目;七是具有重要原创成果、人才智力高度密集的科技人才类项目。要提高引进项目的门槛,引进项目一般要求为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或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并从投资强度、产出水平、资源集约、技术装备、科技含量、产业影响力等多个维度,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实行优势企业优厚政策。
(五)坚持制造主体、扶新培高
落实《中国制造2025太仓实施纲要暨太仓市工业经济“十三五”规划》,通过产业规划和政策导向,引导民营企业投向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每年实施民资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50个以上,尽快形成海工装备、汽车部件总成、风电装备、太阳能发电装备、创新药品等一批以骨干民营企业为龙头、上下游企业配套的特色产业链。
放大我市民营企业注重研发的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强基工程项目、军民融合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在航空、核电、轨道交通等尖端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支持传统产业民营企业改造升级。通过互联网+、品牌转型、电商带动,推动纺织化纤服装、金属加工、化工、食品等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传统行业,走高端化、品牌化、信息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既注重民营企业传统品牌和特色产品的传承保护,又不断注入新的发展活力,让传统产业开新花、结新果。通过逐步提高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引导过剩产能、落后产能逐步退出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加快腾笼换凤、二次创业,促进产业、企业向中高端迈进。推广绿色制造理念,着力发展节能与循环经济,推动绿色产品向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的提升
(六)发展现代服务、创新攀高
围绕制造业转型和消费升级的大趋势,坚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与太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港口经济、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相融合,与城市化进程相协调,与国际市场相适应,与上海都市圈相融合。引导民营经济积极发展科技研发、信息技术、工业设计、现代金融、电商物流、商务订制、服务型制造、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开拓互联网平台经济、健康养老、文化创意、品牌代理等生活性服务业,拓展文旅休闲、节能环保服务等生态型服务业。鼓励民营服务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支持港口物流、工业设计、软件电竞、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电商物流、文旅休闲和总部经济等我市特色鲜明、基础较好的现代新兴服务业,加快引进和培育恒大童世界、大宝赢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发展壮大东源投资等现代服务业企业,打造一批支撑服务业提升发展的优质载体平台。
三、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七)推动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支持主导产业、关键技术、基础材料、核心工艺的创新,鼓励开展联合创新、融合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在智能装备、光伏、风电、无机非金属材料、体外诊断试剂、医药CRO、核技术应用等领域,掌握一批关键技术,部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支持自主创新成果、产品的产业化,全市每年至少实施10只重点产业化项目,鼓励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省重点科技和产业化专项项目。
推动规上民营科技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超过1.5%,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30家,苏州市级100家。支持科创载体建设,建设装备制造、功能纤维、新材料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平台5家以上。
着力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民营科技小巨人企业,推动科技型民营中小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储备,积极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细分行业单项冠军和科技创新小巨人。
(八)推动民营企业技术装备升级
支持民营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发展智能制造、技术装备升级、工艺质量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提高规模效益等方向,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每年力争实施3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民资重点技改项目,从设备贴息、专项奖励、对上争取等方面给予扶持,进一步落实国家在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广智能制造模式,通过政策倾斜、示范引导、个案诊断、服务对接,力争培育3家智能制造示范企业、20个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实施50个智能制造升级项目。
引导民营企业重视信息化手段的应用,促进企业设计数字化、设备自控化、管理网络化和商务电子化。推进民营企业的“两化融合”,鼓励企业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技术、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
(九)推动民营企业品牌建设
推动太仓制造向太仓创造、太仓产品向太仓品牌的提升,力争新增中国驰名商标3只以上,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30只,苏州市知名商标、名牌产品100只。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鼓励企业申报版权、专利。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向名、特、优、精方向发展,牵头或参与制定各类标准50项,争创中国质量奖、省质量奖、市长质量奖。
(十)推动民营企业的人才集聚
发挥“娄东英才”工程政策引领优势,运用高校院所和社会化引才资源,搭建民营企业与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十三五”期间,引进培育“千人计划”人才50人以上,重点培育支持100个科技创新创业项目、10个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和500名创新人才。
深化“人才第一资源”理念教育,培育激发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创新意识,发挥民营企业在“嫁接式”引才、聚才留才等方面的主体作用。重点支持100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赴境外培训,300名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国内知名高校专题研修,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类业务培训。
鼓励民营企业引进紧缺专业博士、硕士,非本市户籍硕博士购买首套住房时,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不受“1年及以上”限制,并分别给予安家补贴。健全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到2020年,实现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以上,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达到620名以上。
加大“海鸥计划”柔性引才实施力度,支持企业多渠道引进紧缺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深入推进省“科技副总(企业创新岗)”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引进人才和技术。
(十一)鼓励民营企业经营理念创新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推动优势企业采取并购、重组、租赁、托管等形式,做大企业规模,盘活低效资产。鼓励我市民营企业兼并、收购、控股本市以外企业并在本市纳税,鼓励已在外地设有分支机构的民营企业到太仓本地结算、汇缴纳税以及申报总部企业认定。
鼓励重点民营企业和高成长性民营企业制订战略目标规划,明确未来方向和目标。借助中德合作的契机,引导民营企业更多学习德资企业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手段,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争取打造一批太仓的“百年老店”。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提升国际化水平。引导具有比较优势的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收购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投资境外,大力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和境外加工贸易,通过“购并、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掌握境外高新技术,提高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境外市场营销网络、研发中心、服务外包接单服务中心。
四、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二)落实新一轮企业奖励扶持政策
重点从项目引进、企业规模和贡献上台阶、技术改造投入、智能制造升级、企业上市、总部经济、外经外贸、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研发机构建设、品牌建设、管理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节能减排、两化融合、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扶持,每年奖补资金规模不低于3亿元。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由政府出资并牵头,引进成熟的市场化创投基金,鼓励本地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年累积金额不低于10亿元,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十三)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以“支中小、支新兴、支科技”为着力点,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建立贷款风险与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中小企业、新兴产业、科技企业的信贷投放。
鼓励民营企业加强资本运作。引导企业研究现代金融体系和金融工具,转变传统的融资思维,善于运用上市、引进风险投资、发行企业债券、定向募集资金、推行融资租赁、开展合股合作等手段,进行直接融资。对列入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采取一企一议、动态跟踪、分档培育的办法,从政策支持、业务培训、服务对接等方面入手,推动尽快上市。
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对融资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给予风险补偿。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覆盖面,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应急转贷基金覆盖面,建立区镇级应急转贷基金,为成长性的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支持。
(十四)加强对重点民营企业发展的用地保障
统筹考虑民营企业项目用地需求,在制定、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加大对重点民营企业发展用地的保障力度。
对纳入1123行动计划的民间投资项目,可采取弹性出让方式供应土地,落实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供地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用地成本。对在产业园区内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和 4 层以上高标准厂房的,或虽然未采用多层厂房、但项目投资强度和企业产出水平达到或优于多层厂房项目的,优先安排土地指标。
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闲置场地等方式,投资或引进新兴产业项目。
(十五)帮助民营企业降成本
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省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苏政发〔2016〕26号),切实降低民营经济的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行成本。完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和援企稳岗补贴等政策,合理控制用工成本。对民间投资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天然气、自来水、电力、电信等相关基础设施的接入、开通费用,按最低标准收取。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评审、评估、检测等各类涉企收费,严厉打击各种涉企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于小微企业在初创期租赁标准厂房的,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五、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各区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对“1123计划”重点民营企业的领导挂钩服务制度。建立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评价体系,根据产销规模、税收贡献、技术装备水平、资源利用效率、品牌建设成效、科技创新、安全环保和人才队伍等关键指标,对入围企业进行打分排队,每年一次动态调整。优化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对接、掌握和用好政策,营造健康、诚信的市场环境,提振企业家信心,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十七)优化行政服务
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全国联网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对备案类项目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对核准类项目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引入全流程监督管理和挂牌督办机制,实现各类投资项目审批“一口受理、一码通行、一网办结”,让企业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路。设立专门窗口,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办事绿色通道和重大民间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
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新模式,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其收费标准,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构建权责明确、高效透明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政府管理新模式。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力度,逐步将政府事务性、辅助性等职能以适当方式依法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承担。
完善政策发布、宣传、解读等信息公开机制,涉企政策除在报纸、网站等媒体公布外,全部通过“太仓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推送。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协调联动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民间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支持企业发展。
(十八)营造浓厚氛围
加强新闻宣传,每年表彰一批为民营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树立一批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典型,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月”活动,贯彻落实各项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营造创业有功、转型光荣、宽容失败的积极舆论导向。健全政府为主导、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盟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面向产业、服务企业,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强和培育一批服务平台,满足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需求。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