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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发布时间:2018-12-12    来源:太仓日报

  日前,《太仓市自然人娄城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个人。今后,在乘坐市内公交、租借公共自行车、游玩本市景点等多个领域,信用积分高者可享受到相应实惠,反之,信用积分低者将面临相应惩罚。

  此次出台的娄城信用积分管理试行办法,通过归集自然人参与社会活动形成的各类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及荣誉表彰信息,按照设定的计算标准和数据模型形成自然人娄城信用积分(简称娄城积分)。娄城积分由基本条件指标和品德指标两大指标构成,采用百分制,基础分100分,根据娄城积分失信惩戒类和奖励表彰激励类评价指标标准,在10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减累计。

  记者了解到,娄城积分失信惩戒类评价指标分为五大类21项,市民有醉驾、道板违停、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以及考试违纪、公交逃票等失信行为,会扣除相应分数;奖励表彰激励类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荣誉表彰与公益服务两大类,见义勇为、义务献血、参与志愿服务等可获得相应加分。

  娄城积分可在自然人办理银行借贷(含公积金)时作为个人信用的参考依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服务机构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资质评定、安排和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等工作中,也将把娄城积分作为参考依据。此外,市民的娄城积分达到120分以上(不含120分)时,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租借公共自行车免付押金、免票进入市各旅游景点等优惠。娄城积分在80分以下(含80分)的市民,将禁止列入各类荣誉表彰名单(见义勇为奖除外),并限制录用为本市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编外用工人员。娄城积分还将被广泛用于日常公务人员的管理工作中,当年度娄城积分90分以下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列为各类评优表彰对象。娄城积分一个月为一个计分周期,每月最后一天计算娄城积分,次月实施奖惩。

  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娄城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目的是通过对自然人信用积分管理,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提升市民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诚信城市形象,为我市创建信用示范城市打好基础。

  “我们的娄城信用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对于失信者,娄城积分的惩罚机制会提高他们的失信成本。对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获得各级各类表彰的市民,则可以享受良好信用带来的实惠。”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民可登录“诚信太仓”网站或“诚信太仓”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的娄城积分。对个人信用积分有异议的,也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并就异议内容提交相关材料。(记者 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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