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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再也不用担心工资被拖欠了
发布时间:2018-12-12    来源:太仓日报

  我市率先在各在建的公投项目中实施专用账户制度,并将在全市范围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又到年终,为做好今年的建筑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日前,市住建局要求相关单位、企业组织好排查和资金落实工作,加快推行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确保不拖欠建筑民工工资。

  为确保工作落实,市住建局专门召开治欠保支和分账管理会议,分析、通报了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支付工作的形势和存在的短板,传达了江苏省和苏州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市住建局要求各单位加快实行专用账户的分账管理,提前做好年底的工资排查工作,落实相应的资金,确保建筑民工工资支付。

  记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升建筑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力度,我市正加快推进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和管理工作,而专用账户制度比以往的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力度大得多。

  实施多年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治理民工工资拖欠,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存在金额相对较小,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按照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单位将工程合同价款的3%存入工资保证金账户,且上限为80万元。实施专用账户制度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要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和施工进度及时确认完成产值,并根据合同约定向专用账户存入不低于当期工程款20%的资金,并且没有上限。专用账户还实行“专款专用、闭环管理”,不办理非柜面业务,不办理现金支取业务,不出售票据。

  据悉,我市的专用账户制度率先在各在建的公投项目中实施,即将在房地产项目中推行,此后还将在全市范围工程建设领域推行。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为了维护建筑民工权益,我市先后实施了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目前治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一大难点,即建设单位支付了民工工资款,施工单位却把它作为工程款,不及时发放,从而造成工资拖欠现象。实施专用账户制度后,工资款、工程款的账户分设,建设单位每支付一次工程款,相应地也要支付工资款,施工单位再也不能把工程款和工资款人为捆绑在一起,故意拖欠民工工资。(记者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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