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江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在太举行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3月1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江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在太仓市长江禁捕联合执法基地举行。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小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我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超震参加活动。
今年正值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开展长江保护增殖放流活动,是对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又一次践行,对恢复长江渔业资源、保持流域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当天,在太仓市长江禁捕联合执法基地船坞投放12.5万尾鱼苗,涉及花鲢、白鲢、鲴鱼等品种。
太仓地处长江口,拥有38.8公里长江岸线,守护长江母亲河责任重大。近年来,全市法院系统以全面推进长江大保护为引领,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赋予的环资案件跨区域审判协作职责,高质量完成长江流域巡回区法院的跨域立案、巡回审判、案件执行等协助工作;坚持发挥属地法院地域优势,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更好融入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去年,长江(郑和公园)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正式启用。
活动中,签约法院就签署《深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苏州)替代性修复合作备忘录》作相关说明,各有关部门签订了《深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苏州)替代性修复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