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市场主体价格监管行动
发布时间:2022-04-14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受疫情影响,市民对蔬菜、蛋奶、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骤然加大。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全面开展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市场主体价格监管,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3起价格违法行为。
4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价格检查时,发现某农贸市场有2个摊位的经营户,以均价50元/斤对外销售猪肉,在猪肉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猪肉售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已分别对两名当事人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4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价格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蔬菜中有薄皮椒、水果黄瓜、布利茄等共计9种蔬菜价格在4月10日有不同涨幅。经查,当事人在上述商品进价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售价,超过自身前期同类商品进销差价率。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理。
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借疫情之机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