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8家单位上榜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
发布时间:2022-03-17 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结果公布,太仓市仓建超市有限公司、太仓明达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太仓月星家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等我市18家单位榜上有名。
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旨在引导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商家社会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持续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一批企业、商户获得“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太仓市诚信经营商贸企业”等荣誉称号。此次我市入选的18家单位涵盖汽车、服装、房产经纪、餐饮、家居等多个行业,通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深入开展。获评企业表示,将珍惜荣誉,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