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单位获评 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
发布时间:2021-03-17 来源:太仓日报
记者从我市日前举行的“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获悉,2020年度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结果公布,太仓明达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入选榜单。
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旨在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经营者的义务,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旨在聚焦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舒心消费。获评企业表示,将珍惜荣誉,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社会责任感,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持续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一批企业、商户获得“苏州零投诉企业”“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太仓市诚信经营商贸企业”等荣誉称号。根据苏州市统计,2020年,我市消费品抽查合格率为97.3%,消费品质量较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