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发展,人社部门又送“大礼包”。为不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日前,我市人社部门迅速行动、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今年将惠及24558户参保单位,总减免金额为9.4亿元。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具体内容为:对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全额减免,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6月费款所属期5个月的社保费用;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和其他参保单位,实施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执行时间为2020年2月~4月费款所属期3个月的社保费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参保企业类型的确定上,不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同工信、统计、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具体划定为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参保单位。
高新区一家以生产食品类产品为主的企业,厂区员工近300人,在这波放送的红利中直接受益。在其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期间,企业将少缴社保费用200余万元。企业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此次减免的社保费用,将会直接注入企业的生产资金池,在企业生产、资金流通、科技创新等方面都有着重要作用。
需要提醒的是,减免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应缴纳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由用人单位继续按规定代扣代缴。另外,还需提醒的是,参保单位补缴2020年2月以前的社会保险费,不能享受减免政策,补缴减免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能享受减免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期间,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免填单、免申请,并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与此同时,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缓缴的申请,具体申请的流程正在协商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