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我市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服务有序推进企业复工的若干举措》,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通过十一条政策保障社会生产平稳有序开展。
按照十一条政策,我市辖区银行将主动延长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3个月授信,并一律免收与疫情相关汇款、捐款的手续费;国有、集体及机关事业单位主动减免中小企业的房产租金;市资源规划局减免已摘牌土地防疫期间合同约定应缴纳的土地款延期缴纳滞纳金,享受这些政策均不需企业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将向复工企业免费推广职工线上安全教育和防疫知识培训,组织协调专家开展安全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保障;支持餐饮单位尽快营业,为复工企业提供集中配送服务。从即日起,市住建部门将对涉及防疫防控、重大民生、重点工程项目的复工优先备案,全力推动建筑工地加快复(开)工,简化建筑工地复(开)工审批流程,备案即可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商务楼宇、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产业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科创载体可由物业统一向所在区镇进行复工报备,推进入驻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同时,我市将畅通运行网络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加强线上服务,多渠道采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促进人力资源供求有效对接;调查登记外来人员返岗和上岗情况,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建立太仓市级、各镇区一对一专岗联络员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力保障保供企业用工。在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方面,我市将对疫情防控期间全职来太仓的本、硕、博毕业生,简化“人才优租”申报流程,无需备案即可分别享受每月400元、600元、800元租房补贴。受疫情影响大、生产订单不均衡的企业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其中,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一致后,签订专项集体合同,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