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六个必须”做好“四个坚持”企业复工复产有条件
发布时间:2020-02-09 来源:太仓日报
我市企业即将全面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面临严峻挑战。近日,我市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通知要求企业在复工前要做到“六个必须”: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必须建立职工健康台账、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必须落实提前消杀防疫、必须进行防疫健康教育、必须划定合理活动区域。企业复工后要做好“四个坚持”:坚持每日健康监测、坚持每日消杀防疫、坚持来访登记制度及坚持每日报告制度。
企业要按照复工条件提前做好相应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制定严密的复工方案,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属地镇(区)提交书面备案申请。镇(区)对复工企业申请进行备案,根据实际情况检查把关。对于那些疫情防控工作到位、运营风险低的企业优先保障其复工。
通知要求各企业按照疫情防控方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保证第一时间隔离,保证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所在镇(区)政府(管委会),保证第一时间筛查相关接触人员。
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的企业,我市将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