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示范性调判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9-12-15 来源:太仓日报
昨天,记者从市人民法院举行的群体性示范调判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探索构建的示范性调判工作机制成效明显,群体性民商事纠纷调撤率达84.36%,实现了审判质量、效率的双提升。
示范性调判工作机制的建立,在深化多元纠纷化解、社会综合治理及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市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规则引导、示范推导、协同疏导”的工作思路,针对民商事群体性纠纷的特点,探索建立了选取典型个案或少数案件先行立案、先行调判,形成了“个案调判、类推适用、快审快结”的新型审判模式,并出台《关于建立群体性纠纷示范调判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群体性纠纷诉前协调、示范案件选取、示范案件审理以及类推适用等程序,走出了一条高效处理群体性纠纷的创新路径。
市法院将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示范性调判机制,努力构建以完善的诉前服务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维权、以样本的精细化审理推动整体审判思路的明晰、以个案的示范调判带动纠纷的批量处理、以司法的公开透明引领群体性民商事纠纷的预防化解,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服务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