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我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7月底落实到位。
■企退人员等3类人群受益
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我市共涉及19.13万人,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保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补发金额合计约1.6亿元,于7月底发放到位。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由国家综合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养老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作出统一部署,既体现广大退休人员适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充分考虑退休人员长远权益。上述三类调整对象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
■调整后你将多拿多少钱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养老金调整的具体办法和往年一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部分仍由固定额(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等三部分组成;城乡居保退休人员增加部分仍由固定额(定额调整)和与缴费年限挂钩两部分组成。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定额调整)。
按照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分段进行挂钩后,具体调整办法为: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后的具体调整办法则为: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
按照本次调整办法,现年67周岁的谢老伯,可享受三项养老金增资政策。谢老伯退休于我市一家企业,工龄43年,调整前的退休工资为3560.9元,本次调整后,根据规定,其定额调整增加34元(增资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包括:15年×2元+10年×3元+18年×4.8元=146.4元(增资2);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3560.9元×0.014=49.8526元,见分进角后为49.9元(增资3)。那么谢老伯合计增资为230.3元,调整后的退休工资为3791.2元,上浮比例约6.47%。
■70岁以上仍可享受适度倾斜政策
符合条件的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仍可享受适度倾斜政策。今年这一倾斜政策不变,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相同年龄段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据此,现年81周岁、有着33年工龄的吴老伯,调整前退休工资为3723.7元,与谢老伯一样增加上述3项增资项目后,吴老伯增资为184.6元,但吴老伯还享受适当倾斜年龄增发的45元(按一个月计),其合计增资就为229.6元,调资后的退休工资为3953.3元,上浮比例约6.17%。
此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9年7月1日起,参照今年普调办法调整养老金。但需要提醒的是,在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不再从2019年7月1日起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