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水安全 改善水环境 苏州人大征求法规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07 来源:太仓日报
4月2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太召开《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座谈会,征集我市相关部门对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家宏参加座谈会。
我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中,大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实践经验对修订草案的部分条款的法律后果认定、可操作性、用词的统一规范,以及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规范的内容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阐明了提出这些意见、建议的理由。
目前的《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于2005年1月1日实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亟待对现有的条例进行修改,从而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管理,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记者 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