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派驻“探头”为机构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9-03-11 来源:太仓日报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相关部门的职能和编制划入你局,但是在上轮巡察反馈中,巡察组指出的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仍需及时制定相关的监管考核办法,这一点不能因为机构改革而拖延。”这是发生在我市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某机构改革涉及部门领导之间的一段谈话。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擦亮“探头”主动作为,盯紧机构改革中单位整合、机构划转、人员转隶等环节,确保被撤销或合并单位及业务科室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能随机构改革而一“改”了之。要与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对接,帮助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及时掌握情况,防止出现职责“真空”、工作“断档”、纪律“缺位”。
全程参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单位机构改革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和部署推进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抓紧对综合监督部门涉及机构改革情况进行摸底,尤其是涉及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做好相关方案,确保人“动”责不“动”。
主动对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要求,一方面开展组与组之间的对接,分析交流各单位监督工作重点、存在的主要廉政风险点及单位的政治生态等情况;另一方面,与新纳入派驻监督的单位对接,了解熟悉情况,并及时与相关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促融互通。机构改革后,将如何推动各单位从“形”的重塑到“神”的重铸这一问题,纳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调研课题。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18家单位的转隶组建工作,各派驻组间开展组间沟通对接20余次,与被监督单位沟通对接50余次,为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内部的融合提供了纪律遵循。(见习记者 刘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