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人均筹资标准为1200元
发布时间:2019-02-25 来源:太仓日报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征缴工作已经开始,今年人均筹资标准为1200元,3月24日前征缴截止。
据悉,参保人员筹资标准为:个人缴纳260元,镇级财政补贴每人440元,市级财政补贴每人500元(含大病保险40元)。缴费方式为已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正常参保人员,于3月15日之前在扣款账户留存足够金额;未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正常参保人员,请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到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未参加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须先到户籍所在地劳动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到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此外,对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且月养老待遇大于当年个人缴纳额(即260元)的参保人员,系统将直接从养老金账户中扣款。
需要注意的是,各参保人员须在确定已正常参保的前提下,于3月15日之前,在委托代扣代缴的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中留存足够金额(大于扣款金额),以免影响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记者 肖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