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的《太仓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从全局高度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使地方改革更好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在助推监察体制改革方面,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有效履行法定职权,确保市监察委员会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顺利组建,并促进监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助推“放管服”改革方面,以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为抓手,全年逐月采取发动部署、外出调研、座谈交流、举办法制讲座、听取部门汇报、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在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听取全市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展开专题调研,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听取和审议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太仓市城市总规修改编制情况报告等,提出意见建议,作出相应决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聚焦预决算审查监督,重点加强对项目经费和民生资金的监管,更好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发挥审计的监督促进作用。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专题视察国开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重点板块厚植优势,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立足普惠发展,着力促进民生保障和社会和谐。视察“强化被撤并镇长效管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盼”议案实施情况,为被撤并镇发展激活原生动力。全程监督、定向支持政府实事工程建设,聚力推动各项工程落实到位,发挥民生投入最大正向效应。(记者 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