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通关资金效用 太仓市首份关税保证保险保单生效
发布时间:2018-10-02 来源:太仓日报
日前,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向太仓海关开出我市首份关税保证保险保单,被保险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太仓海关,投保企业为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税保证保险”即企业提供由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保证保险单》,向海关办理税款担保通关手续。自9月1日起,海关总署借鉴国际经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10个税收大关开展由中银保险、人保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三家保险公司参与的“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办理这样一张保险单,就能在海关享受进口货物‘先放后税’的通关便利,还能节省大量资金占压。”太仓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关税保证保险保单改变了企业以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的担保模式,如进口企业(投保人)未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偿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在确保国家税款安全的同时,其开立成本明显低于银行开具保函成本,将释放企业流动资金、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门槛,有效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特别是对于在银行授信额度较低,甚至不能取得授信的中小微企业具有重大帮扶意义。
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是海关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限、降低企业通关成本的重要举措。此次关税保证保险的试点,进一步丰富了担保主体,提升了企业通关资金效用,将为广大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供新的途径,从而实现“减负、提速、增效”的目标。(记者 刘少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