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这将为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极大便利。9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部门了解到,陆渡派出所作为太仓受理点,自9月1日起正式开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前往太仓市陆嘉北路9号办理,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办法》规定了3项权利、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9项便利政策措施。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三项权利;可获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及居住地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六项公共服务;还可享受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等消费活动等九项便利。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记者从太仓受理点了解到,截至目前,太仓共有14位港澳台居民办理了居住证。首位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是一位来自台湾的男士,在太有稳定工作,得知可申领居住证后第一时间来到受理点。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十分便捷,办理者只需要提交本人出入境的证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资料即可,首次办理免费。民警根据办理者提供的资料核实是否有办理资格,确认无误后,办理者只需要完成拍照、录取指纹进行信息采集即可,整个过程大约十来分钟。20个工作日后办理者便可取到自己的居住证,办理者可以选择自行提取或是快递送达,快递免费。(记者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