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 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发布时间:2018-05-04 来源:太仓日报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在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2000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纳入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
申报地点为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窗口,所需资料为证书原件、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记者 肖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