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展开 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发布时间:2018-04-17 来源:太仓日报
昨天,我市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全面铺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钱文辉、邹洪凯、赵建初参加会议。
王建国指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两聚一高”目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抓手,是开展“三优三保”工作、整合优化资源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各区镇要抓住重点,明确目标要求、把握基本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精心组织,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作、督促检查、清管结合,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此次清产核资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投资经营的新型合作组织、企业实体等。清产核资的基准日除作为试点的城厢镇及下辖村(涉农社区)为2017年7月31日外,其他区镇(涉农街道)均为2017年12月31日,即以2017年底的账面数为依据进行清理。
整个清产核资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即日起到4月底为准备阶段,5月到9月为实施阶段,各区镇按照“明晰产权、盘点清查、调查测绘、价值重估、审核公示、结果确认、清理处置、账务处理、成果整理”九大步骤,认真落实清产核资具体业务工作;10月到年底为总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