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下发《关于命名南通市宿迁市太仓市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的通知》,经我市申请、省住建厅组织现场考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我市被正式命名为省生态园林城市。
《通知》希望被命名的城市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的园林城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这次命名的包括我市在内的3个城市是全省首批生态园林城市。去年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和申报评选办法》,正式拉开了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大幕。
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从绿地生态系统构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公园绿地建设管理、城市绿色开放空间建设、绿色技术与园林创新、城市绿色发展、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等方面,确立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尺。标准中还特别设立否决事项,包括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不达标、未按照规范要求划定绿线等6项,任何一项一经发现,申报时将被否决。
近年来,我市坚定不移地把园林绿化建设和城市生态保护摆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围绕“现代田园城市”的发展定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品质,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今年,我市将在获得省生态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进一步构建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持续打造“城在田中、园在城中”的现代田园城市形态,全力为2019年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现场考核打好坚实的基础。